农民工大学生可申请杭州经济租赁房
东方早报记者 仇锋平
为破解两个“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杭州在2月26日公布施行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杭州工作的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也能和当地人一样,申请经济租赁房。
跟很多城市一样,杭州也存在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或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房;或是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但又无力购买。他们被人们戏称为“夹心层”。
而上述《细则》和《办法》的出台,就是想通过完善住房制度,使“夹心层”人群获得住房保障:
对于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但又无力购买的“夹心层”,可以先租后买经济适用房,即先付总房价30%以上的首付款后,租赁该房,在5年内支付余下的房款。租赁价由政府制定,但低于市场价;
对于无力购买商品房,但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夹心层”,可以申请经济租赁房。
《办法》改变了以往将准入条件与户籍挂钩的做法,首次将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者这样的非杭州户籍者也纳入到该市住房保障体系。只要这些人在杭州工作,并无房,就可以等同于当地人的资格,由用人单位出面申请经济租赁房。
《办法》和《细则》规定,经济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占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的10%以内。
另外,为防止“租售并举”的申请家庭出现“只租不买”,办法规定首付款之日起5年后仍未全部购买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按原初始售房单价统一收回,并归还申请家庭原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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