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各级党政机关重申和提出了八条要求。一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款相互宴请,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五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六是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八是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