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不肯说实话 吕和霖避走美国
台海网3月1日讯 特侦组侦办扁家弊案,昨日传唤华南金控董事长林明成、吉美建设董事长蔡竹雄、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四人。林明成承认汇款一亿元给扁家,但表示是资助扁2004年“总统”大选政治献金,与争取华南金控无关。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查出,陈水扁当选后,林明成多次资助民进党各项选举,每次1000万至2000万元,2004年扁竞选连任时,也给付1亿元。事后,吴淑珍指证林明成捐输资金中,有5000万元现金流入扁家的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内。
由于扁在2004年间承诺财产强制信托,连任后同年11月把财产分成不动产、股票两部分信托;其中吴淑珍将名下股票,全交由林明成旗下人员操盘,另“行政院”“二次金改检讨报告”,指华南金控2007年度董监改选案有疑点,特侦组乃列为调查重点。
另外,陈水扁宝徕花园广场到底是租的还是买的?特侦组继前日传讯高兴昌监察人吕和霖。一扁家多年老友日前透露,扁嫂吴淑珍一直不肯说实话,害得吕和霖只得避走美国,不敢回台,扁家宝徕住处“买的”,应无疑义,不过,吴淑珍到底有无出资?是“借人头”买屋,或是如“一品苑”般一毛钱未出,甚至特定人士赠与“对价”,才是特侦组侦办的重点,吕和霖也应知情。
特侦组怀疑扁家除了找人头出面购买宝徕花园广场外,买屋价格也获建商以低廉价格“半卖半送”,昨天传唤宝徕建商之一的吉美建设负责人蔡竹雄进行了解。蔡竹雄曾任陈水扁“总统府”资深顾问一职。
但蔡竹雄昨日表示,宝徕卖屋应是单纯商业交易,过程并无不法。
针对外界质疑陈水扁藉口宝徕是租屋以诈领礼遇金,扁办幕僚昨日则郑重否认,依据卸任“元首”礼遇条例规定,卸任“元首”每个月可领廿五万元领遇金,不需单据核销,是否用以支付宝徕租金或房贷、利息,均由扁家自行决定,并无违法或诈领礼遇金问题。
昨天特侦组另传唤吴景茂、陈俊英夫妇,调查扁家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搬钱过程、资金流向及扁家珠宝藏匿处。据了解,吴景茂为了让认罪协商能顺利进行,已提供部分扁家藏匿于岛内的资金及珠宝线索,检方将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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