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短裙的丝袜女郎在高架桥上“手舞足蹈”。 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
女郎站在距地面20多米高的高架桥护栏处来回走着“猫步”。 |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罗裕秋 黄岳林)上月27日傍晚,一女子爬上中山一路市自来水公司前的内环路高架桥护栏上,手舞足蹈一个多小时后被救下(本报前日A8版曾作报道)。该女子事后称,她之所以有此举动是想放松情绪,把一些问题想明白。昨日,越秀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该女子姓张,贵州人,今年29岁。2月27日傍晚6时,她爬上高架桥的护栏后一度拒绝民警和消防员的救援,还在护栏上手舞足蹈,不时“走猫步”,情形十分危险。
在梅花街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张某。张某称,16岁上完初中后,她便离开家乡到广东打工。最初在南海一间娱乐场所做咨客,后来觉得咨客收入低,为了来钱快,4个月后她做了卖淫女。“我在广东待了12年,在东莞、广州、深圳等地都待过。”张某说,上一份“工作”是在深圳,但因为做得不开心,想换个环境,于是在上月14日来到广州。但在广州没有朋友,找“工作”也不顺利,所以就找个高点的地方放松下情绪,把一些问题想明白。
张某称,当时爬上高架桥“没确切想过要死”,但是也不保证自己不会跳下桥。她坦言自己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十分厌恶,“觉得有些绝望”。对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她则称没想过会那么大,也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
据了解,张某还是“瘾君子”,毒龄近10年,此前曾有过割脉等自残经历。
鉴于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越秀警方昨日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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