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2月27日,市长李英杰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工作。决定在国家取消和停止100项、辽宁省取消和停止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沈阳市再行清理70项收费,其中停止征收54项,减半征收16项。
初步匡算,此举将使沈阳市财政今年减收6.65亿元。李英杰强调,清理收费项目,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减轻企业和市民负担,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落实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对现有收费项目实施进一步清理,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加大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在国家决定取消和停止的100项收费和辽宁省决定取消和停止的220项收费中,涉及沈阳市的66个项目已全部停止征收。这次清理的70项收费中,停止收取的有旧机动车转让费、居民身份证加急费和环保业务培训费等54项,减半收取的有人防工程搬迁补偿费、土地登记费、产权发证登记中心查档费等16项。
李英杰明确要求,为了把清理收费项目尽快落到实处,首先要对目前保留的国家和省收费项目做进一步清理;其次要加大对垄断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第三,要认真检查清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发现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第四,要对本应政府承担却转向企业或市民收取的费用,通过清理一律取消。
副市长祁鸣参加了当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