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 刘立春) 农妇郭某因搞传销被警方带走调查,途中却中毒身亡。2月28日,旬阳县检察机关认定,公安干警的执法行为与郭某的死亡无法律因果关系。
2008年8月,旬阳县白柳镇前坪村村民谭某夫妇被人骗到外地搞传销,其间经家属多次劝说,今年1月29日,从外地返回。
昨日上午,家属称郭某在中毒前没有任何自杀征兆,他们认为郭某的死与警方调查有关。
警方昨日下午称,2月20日,白柳派出所接到报案,谭某和郭某进行传销违法活动,使被骗的人遭受重大损失。接警后,警方派出一名副所长、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员去传唤谭某夫妇。上车前,郭某就称自己晕车,途中,她曾呕吐,下车时四肢无力瘫倒在地,谭某及干警立即将其送往白柳卫生院救治。因其病情恶化需要转院,当日下午2时许,在旬阳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月24日下午,接到警方的报案后,旬阳县检察院立即成立调查组提前介入调查,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和现场勘查,检方在郭某家中提取了磷化铝瓶子和瓷杯子内的残渣以及郭某在车上的呕吐物。经安康市法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提取胃内容物、家中的“民用磷化铝”瓶内灰色颗粒、途中呕吐物进行检验,均检出粮食密闭药——磷化铝,证实郭某属口服磷化铝致中毒性死亡。
昨日下午,旬阳县检察院一负责人说,根据他们的调查,警方在调查此案时程序合法,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调查结果认定,“公安干警的执法行为与郭某的死亡无法律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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