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野王怀)“我的低保金涨了。”2月24日,家住新津县花桥镇金桥社区8组的童开元说。童大爷今年71岁,无子女。2008年12月,新津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定其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中“三无人员”类别后,每月对其发放分类施保金28.5元,使其低保金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8.5元。
从2008年起,新津县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率先在成都市开展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工作,即:对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28.5元;重度残疾人、重度疾病患者、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单亲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19元;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人、重度疾病患者、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单亲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11元。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城镇分类施保的低保家庭有407户、426人;农村低保家庭686户、806人。
据新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城乡低保均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把救助范围从绝对贫困对象拓展到相对贫困对象,将教育、医疗等单项救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从低保对象扩大到边缘贫困对象,实现了从单一救助到多项救助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