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王斗斗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在2008年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办理实效显著提高,152件代表建议、65件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152件代表建议和65件提案主要涉及以下5个方面内容:
关于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建议和提案,包括法官法和人身损害赔偿、性骚扰、土地承包、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物权法配套规定、商品房买卖等司法解释。
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建议和提案,包括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执行、检法两家交流回避、信访、审判公开、旁听、证券民事赔偿、判例制度和破产法管理人等。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设立专门法院和机构的建议和提案,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法官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改革法院司法警察体制,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环境审判庭和少年法院等。
关于要求增加法院编制、解决法官短缺问题的建议和提案,包括解决西部地区法官“断层”、为各级法院增编、民诉法修改后增加高级法院编制等。
关于加强法院经费保障的建议和提案,包括关于完善《诉讼费交纳办法》、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及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