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王鑫记者仝静海)我省今年将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4月1日前完成独立学院资产过户。
按照教育部去年发布的有关管理办法,独立学院必须真正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校园,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在全省18所独立学院中,完全由公办本科院校举办、缺少实质性的社会力量合作方和民办投资主体的有8所,还没有完成资产过户工作。
按照我省要求,这些独立学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将土地、房屋等资产全部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如不能按期过户将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此外,我省还将对今后独立学院的构建形式、投资主体、运行机制等进行彻底规范,以确保独立学院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