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河南)洛阳市首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民间力量起草的法规——《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开始实施。
去年4月6日,洛阳市政府法制局和洛阳市教育局发布了一个特殊的招标公告——《关于委托起草法规草案代拟稿的招标公告》,向社会征集《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代拟稿。
随后,洛阳市王城律师事务所中标并起草了该条例。
记者了解到,《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提倡监护人在自愿基础上为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应该经常举行应急演练;如果学生不上学,教师有责任告诉家长。(大河网-大河报任双玲李祥)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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