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报告日前出台,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较大反响。报告指出,在我国商业贿赂、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日益严重的贿赂腐败链条中,中介组织的影子越来越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状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目前,《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报告已经递交给了中央相关决策、管理部门,很多部委也对这一报告反映的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下一步将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关注中介腐败问题的国际比较;二是继续深化实地调研,争取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开展联合调查;三是争取形成一个比较中介组织与各类腐败之间关联的准确评价体系。”报告撰写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3月1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说。
中介组织已经成为腐败链条中关键的一环 对于众人关心的报告如何出炉及调查的渠道、遭遇的压力等,林跃勤副研究员进行了全面揭秘。他告诉记者,这一报告从2005年启动到2008年完成,用了将近三年时间,共35000字。获取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通过公开的资料;二是从检察院、法院公布的案例;三是实地调研了解。
“做这一报告绝非偶然,我们发现,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中介组织已经成为腐败链条中关键的一环,由此决定将中介组织腐败问题作为一个专门课题予以研究关注。可以说,报告形成着实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实地调研也遇到了很大阻力,这主要表现在中介组织腐败参加的主体很多,彼此间有需求,相互保密,隐蔽性极强,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林跃勤说。
这种隐蔽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某些社会中介机构往往利用其所具有的信息、专业技能优势、业务权威性和合法身份,为其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二是,一些中介机构往往与公职人员的寻租行为联系紧密而受到权力寻租者的庇护;
三是,有些社会中介机构收取和支付“报酬”的名目和方式繁多,加大了发现的难度。中介费,如咨询费、顾问费、交通费等,费用标准随意性强,支付方式也多种多样,有支票、有价证券、转账、实物等,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易查处;
四是,少数社会中介机构和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合演”期权腐败,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收买在位政府工作人员办事,让其退休后经过规定的“权力冷却期”后再到该公司合法任职,较长时空的跨度,加上政策法律不完善,这种腐败往往难以识破。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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