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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京3月3日电(记者姜帆)江苏省盐城市市长李强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作为2月20日自来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盐城市决定在3月底前拆除水源地周边所有化工企业。同时,他们还将加快水源和供水基础设施,强化饮用水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和技术保障工作,追究相关责任官员的处理结果也将最迟在4日上午公布。
2月20日上午,由于给市区供水的城西水厂、越河水厂受到挥发酚类化合物污染,盐城市区发生大范围断水,至少有20万居民生活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事件发生后,盐城市立即关停了取水口上游所有的化工企业。3月1日,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1个月内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实施拆迁,停止供电,拆除生产设备,尽快拆除厂房或改变用途,并妥善处置有毒有害遗留物。
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盐城市副市长谷家栋表示,目前确定拆迁的33家企业中,合规、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达到生产年限的要限期关闭;违法违规生产的要依法拆除。盐城市政府将不惜代价,坚决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李强表示,盐城市将采取建设城东水厂和城市水厂联供设施、加快实施城东水厂10万吨扩建工程、建设生态湖为市区供水等措施,加快水源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盐城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水源上游的巡查监测,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加大投入,完善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度。
谈到这次水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李强说:“盐城市2007年有735家化工企业,经整顿现已关停了418家。这次事件让我们意识到:算大账,小化工实在划不来。地方政府在规划发展的时候一定要舍得舍弃这点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