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3月3日电记者马竞河北省公安厅今天召开“五条禁令”警示教育谈话会,会上当场通报了全省6起民警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事件。这6起事件中的两名当事人被辞退,3人被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行政警告处分。
据通报介绍,河北省公安厅不久前组织人员对全省公安机关进行了集中专项督察,督察中发现2起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同时,公安部督察部门暗访人员也发现3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此外,有一名民警在北京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这6起事件皆因酒后驾车。
最为恶劣的是,2月17日,提前离岗的某公安分局副局长田某到北京参加战友聚会,饮酒后于当晚驾驶私家车在北京海淀区与他人发生追尾事故。在北京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田某酒后失态,殴打、谩骂交警,致使交警轻微受伤。当晚11时,该案移交北京海淀公安分局万寿路派出所处理,田某仍处于醉酒状态,大闹派出所。次日,田某因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19日田某虽被取保候审,但所在单位宣布将其辞退。
河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张存信在会上对违禁民警进行了公开警示谈话。张存信表示,今年是河北“干部作风建设年”,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就是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形成良好的职业风范,从而推动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