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各主干道上,消防车辆正为市民输送安全用水,确保盐城市民能够安心喝上未被污染的自来水。由于水厂受酚类化合物污染,盐城市区2月20日出现大面积停水,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造成本次停水的水源地污染原因已经确认,偷排污水的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被责令关闭,法人代表等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图为盐城市市委党校内排队等待取水的市民。中新社发童盛 摄 |
中新社盐城三月四日电
(李燕朱晓颖)今日,江苏省盐城市对水污染事件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七名官员分别受到行政降级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盐都区环保局局长桂永跃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局长职务,分管副局长周京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盐都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武炳光、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寿凯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盐城汇津水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费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盐都区龙冈镇镇长周学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龙冈镇分管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副镇长侍志才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盐城水污染始末:
2月20日:江苏盐城水源污染全城停水 政府部门已展开调查
2月20日:初步查明盐城一化工厂偷排致自来水污染
2月21日:江苏盐城偷排污水化工厂关闭 责任人被控制(图)
2月23日:江苏盐城公安部门对标新化工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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