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包括助理处长在内的4名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在执行截取通讯的行动中,表现不足或行为不当而被署方劝诫或警告。
廉政专员汤显明3日在立法会一个会议上,对事件表示遗憾,但强调廉政公署人员并非蓄意不配合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的调查。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则表示,个别执法人员的表现有不足之处,执法机关已作出适当跟进。
廉政公署在4宗截取通讯行动中,取得怀疑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的数据,但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发信要求留下怀疑违规的监听纪录时,廉政公署却在翌日把有关纪录烧毁。有立法会议员3日在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质疑,时间过于巧合。
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黄世照表示,该些纪录的销毁程序与其它个案一致,而胡国兴的信件经汤显明转交至助理处长手上,需时1至2天,巧合地未能阻止纪录的销毁程序。
汤显明承认,有关负责人员并未理解该信件的重要性,警觉性不足,态度上也可能令人误会署方不能配合专员调查,事件足以令廉政公署反思。他强调,调查人员并非刻意销毁纪录。他指出,该4名廉政公署人员表现一向良好,前线人员也尽忠职守,只是《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实施初期,执法并不容易。
李少光指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已可确保执法人员及部门主管不会明知故犯、违规或刻意获取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的资料。他又指,执法机关在获授权的秘密行动中,可能在无意间取得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的数据,必须尽快销毁。但他也认同有少数个别执法人员的表现有不足之处,执法机关已适当跟进。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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