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5 02:1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51号国务院令,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条例》共5章,分别为总则、相关方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计35条。 这部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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