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毕业生到农村就业有优惠 考公务员可加分
南海网海口3月4日讯 (记者袁锋 实习生汪洪梅)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现在已成为不少大学毕业生的现实选择。
记者今天获悉,目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村就业,除了正常的单位招聘外,还有“三支一扶”等4条途径可以选择。
经过记者多方了解,2008年共有1000多名毕业生通过 “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和“村官计划”到我省农村工作。其中“中西部计划”215人,“三支一扶”30多人,“特岗教师”700人,“选调选聘生”共220多人。
毕业生对去农村的想法是怎样的呢?家在海南万宁农村的占同学说:“家里让我考大学,目的就是为了走出农村,到城里当个城里人,如果毕了业回农村,那这大学不如不读了,估计周围的亲戚朋友也会有些看法。”占同学的想法在农村生源的学生中很有代表性,但在就业形势一年不如一年的当下,到农村去已经进入不少毕业生的选择范围。何况,现在推行的一系列项目,对毕业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吸引力有数字为证,2008年我省中西部计划共有3540人报名。经过层层选拔,省项目办共招募了215名大学生志愿者。自2003年以来,我省已先后组织了1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在我省中西部12个少数民族和贫困市县的88个乡镇开展为期1至2年的支教、支医、支农等志愿服务。
据记者了解,上述4个毕业生到农村的项目,2009年度的报名还未开始,陆续将从今年4月到9月间展开。有意参加的毕业生可以关注媒体等渠道的信息。
另外,我省在2007年出台的有关鼓励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也有不少规定,其中一条是,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工作所在市、县公务员招录考试,其笔试成绩可适当加分。
省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近期我省将根据国家要求,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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