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被捕 |
本报讯(长江商报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樊斯坦 许多)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院对日前震惊全国的熊振林故意杀人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熊振林的上诉,维持原判。熊振林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称遭公安人员诱供
2月27日,省高院在随州对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庭审中,熊振林指出,自己没有声称“多杀一个是一个”这句话,是公安人员的引供、诱供;他辩称,自己是酒后作案,且作案期间精神忧郁,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熊振林说,归案后他认罪态度好,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自己还有一技之长,请求二审从轻处罚;检举他人犯罪情况,应认定有立功表现,希望特赦。
申请精神病鉴定被驳回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熊振林作案动机明确,作案对象大多与他有过节;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地杀人,其供述自然、稳定,其作案动机属主观范畴,其内心的想法公安机关不可能引供、诱供。其作案后清理现场并潜逃,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其个人及其家族均无既往精神病史,熊某及其辩护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案时精神有异常表现。从侦查到一、二审中回答问题切题,记忆准确,无任何异常反应,提出申请精神病鉴定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不予支持。
熊振林提供的他人犯罪线索,公安部门早已掌握,故不能认定其有立功表现。
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轻罚
熊振林因个人恩怨连续杀害8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判处死刑。其归案后虽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省高院委托随州市中院给熊振林送达二审裁定书,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本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前妻:他罪有应得
昨晚,记者分别与熊振林的前妻刘季华和死者家属取得了联系,知道宣判结果,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他罪有应得。”
刘季华说,二审维持原判在她意料之中。刘季华告诉记者,她已从恐惧中走了出来,回归正常生活。
事件回顾:
熊振林逃亡经历:
逃亡中落网:
审讯及庭审过程:
外人眼中的熊振林:
熊振林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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