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成年后可获15万元补贴
见义勇为救助金今年起由4万元提高至1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皓) 今后,本市孤儿在成年时可获得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见义勇为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救助金标准从4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孤儿可优先入伍,成年后可获补贴15万元
孤儿成年后如何回归社会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全市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5所、床位1310张,在福利机构积压的超过18岁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已超过100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年过半百。住儿童福利院年龄太大,回归社会缺扶持,福利机构安置浪费资源,又不利于调动孤儿回归社会的主动性,他们的尴尬地位给民政安置带来很大压力。
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成为目前国内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新探索。为从根本上解决孤儿教育、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制定了这一办法,将在本月内印发,自4月起试点执行。
根据这一办法,身体残疾、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孤儿达到18周岁后,从儿童福利机构转入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政策予以安置。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孤儿成年后,由送养地的区县政府负责安置;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市民政局指定区县政府安置;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提供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金。在校就读的孤儿成年后,由儿童福利机构继续供养直至毕业,毕业后按照本办法进行安置。符合入伍条件的孤儿成年后,可优先批准入伍。
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告诉记者,财政支出的15万元一次性补贴并不是直接发放到成年回归社会的孤儿手里,而是拨付给负责安置孤儿的区县,用于统筹解决孤儿回归社会后的住房、工作和临时性生活补贴,把他们“扶上马,再送一程”。
能够享受这一办法扶持的,必须是本市儿童福利机构认定的具有集体户口的孤儿。他们回归社会以后,如果工作单位不能接收户口,可以转入所在区县为这一政策而设定的孤儿回归社会专用集体户口。这一办法将从4月份起在本市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开始试点,从有回归意愿和较强生活能力的成年孤儿开始,预计年内可解决本市福利机构积压成年孤儿总数的一半以上。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前所需安置补贴由市财政提供;自2011年1月1日起,能确定送养地的,安置资金由送养地的区县政府负担;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继续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见义勇为特困家庭救助金标准提高6万元
继2006年本市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补助标准从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后,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提高见义勇为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救助金标准,把救助金最高额度由4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市民政局介绍,今年还将加快制定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无工作单位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标准暂行办法。为缓解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生活困难,新设立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助学基金,凡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子女考上大专(含)以上院校的,就学期间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助学金。
今年再建军休用房3.18万平方米
目前,本市军队转地方休养干部安置任务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安置任务较重。2005年,中央下达北京市军休干部活动用房建设任务17.98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累计完成建设任务9.98万平方米,其中已有1个北京市军休干部活动中心、4个区县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12个区县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站投入使用。今年拟投入建设3.18万平方米,计划在海淀区、宣武区建设2个区县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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