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7日电(记者冯国)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一家“黑诊所”的无资格医生去年给一女童输液致死,咸阳市渭城法院日前一审以该诊所医生张宇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经咸阳市渭城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10日,张宇在未对9岁女童王某按规程进行皮试的情况下,即对其注射头孢曲松钠。
输液进行了一分钟左右,王某便出现过敏症状。张宇虽感觉情况严重拨打了“120”,但王某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张宇开办的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张宇本人也没有医生执业资格。
法院在判处张宇14年有期徒刑的同时,还判决其赔偿王某家人丧葬费、误工费等共计23万多元。
咸阳市渭城区两名卫生市场监管人员,也因女童事件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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