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缺席颁奖晚会 广播艺术团被索赔
本报讯 因韩红等艺人没有参加在山西晋城举办的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颁奖晚会,负责聘请演员的中国广播艺术团被活动承办方——晋城市金字塔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510万元。
2005年10月22日,金字塔公司、中国广播艺术团等签订《演出合同书》,约定由中国广播艺术团等单位策划组织并制作2005年11月间在山西晋城举办的新闻摄影“金镜头”颁奖晚会及演唱会活动。中国广播艺术团承诺聘请的演员中包括韩红、李宇春等。2005年11月2日,艺术团传真补充协议给金字塔公司及当地文化局,称韩红演出档期发生变化,不能参加晋城的演出活动。经协商达成协议,演员韩红更换为朱妍、丁叮。2005年11月10日,艺术团向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出紧急声明称:晋城市文化局与金字塔公司在此次活动的主办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始终没有进行该活动的相关报批,并多次拖欠合同约定的应付我方的工作款项等。此后,各方未重新签约,继续履行了各自义务。活动结束后,金字塔公司以中国广播艺术团承诺的韩红等艺人缺席颁奖晚会,给该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求广播艺术团给付510万元。
法院认为,广播艺术团提供的更换演员的该补充协议已经得到了金字塔公司的同意,主办方文化局也对演员名单进行了确认,故艺术团对演员名单的调整不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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