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救船员 |
距事发已超过20天 事故处理仍在继续
中方多次进行交涉 炮击船沉公司要求尽快赔偿
“新星”号沉船事件从2月15日事发到现在已经超过20天,虽然三名获救中国船员安全返回国内家乡,但事故的处理还在继续。
“新星”号失踪船员下落何方?遇难者何时能魂归故里?幸存者及遇难者家属能否获得相应赔偿?俄方最终将做出怎样的交代?这些谜团仍然有待解开。
而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的最新声明称,“俄方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在公海上对‘新星’号长时间开火”,应“对船员遇难负有责任”。
吉瑞祥特聘法律顾问孙芳龙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俄方应当尽快公布其调查结论,尽快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出赔偿。
运送大米到俄未办手续离港
据新华社消息,2009年1月3日,“新星”号货轮从泰国曼谷启程,承担了从泰国运送大米到俄罗斯的业务。
货轮抵达俄罗斯远东的纳霍德卡港后,在卸货过程中,收货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大约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将该轮扣留在泊位上拒不安排卸货。
直至2月10日,对方才允许继续卸货。但卸完货后,收货方以质量原因拒绝接收并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扣押货船,以弥补损失。
2月12日晚,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未办理离港手续,离开纳霍德卡港。
俄舰炮击货轮半数船员失踪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称,2月13日,俄边防部门派出的武装舰船追上“新星”号,要求货船返航,然而货船依然继续前行,之后,俄罗斯边防巡逻艇向货船首部和尾部开火,“新星”号继续前行。
最终货轮停止了前进。事后据俄方媒体报道,在此次事件中,俄军共开火515次。
在遭受袭击后,“新星”号货船被迫返航,并在俄罗斯边防军的监护下,向纳霍德卡港开进,但由于受到猛烈炮火的袭击,船体受损严重。
2月15日凌晨,“新星”号货船在返航途中开始下沉。“新星”号共有16名船员,其中10名船员为中国人,其余6人包括船长在内为印尼人。
16名船员分乘两艘救生筏,最后俄罗斯边防军救起了包括船长在内的8名船员,其中5名印度尼西亚人、3名中国人,而另外一艘救生筏沉没,8名船员失踪,其中有7名为中国船员、1名为印尼船员。
媒体公布画面俄方立案调查
2月16日,俄罗斯安全总局滨海分局边防总队发言人陈述事情经过,强调俄炮艇在追击中,要求货轮停船接受检查遭到拒绝。
俄军方称,在追击“新星”号10多个小时后,天气恶劣,海风达到每秒28米,海浪高达6至7米,货轮呈30度倾斜,16名船员放弃货轮登上两艘救生筏逃生。因此,导致货船沉没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查证。
2月19日,俄媒体公布“新星”号遭到炮击后的画面,显示货轮船首水线下遭到俄炮艇射击。俄罗斯媒体认为,这是导致货轮沉没的诱因。当天,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检察院立案调查“新星”号沉船事故。
同日,“新星”号船东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发表声明,谴责俄军是肇事元凶,称货轮在公海遭到俄军方追击。俄军舰连续几个小时使用重机枪和火炮持续攻击“新星”号,导致船体多处破损,海水涌进。
中方多次交涉强烈要求彻查
事发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辉紧急约见俄罗斯驻中国大使拉佐夫,表明中国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关切立场,强烈要求俄方尽快全面彻底查清事实,给中方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月19日晚,俄罗斯外交部发表声明称,承认了向“新星”号开炮的事实,但同时强调俄边防军是被迫向中国货船“新星”号开火的,货轮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2月20日,中国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向俄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俄外交部发言人就“新星”号事件的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并再次强调中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2月22日,俄罗斯外交部就此事第二次发表声明,再次强调细节,称失踪船员搭乘的救生筏不适合在风暴和低温条件下使用。
2月23日,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边防总局向外界公布了一段有关“新星”号货轮被击中后,俄方人员进行搜救的视频片断。画面显示,“新星”号货轮船体倾斜,浮在海面上。
2月2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对“新星”号货轮事件表示严重关切,对此事的处理高度重视,并期待俄方通报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同日,俄罗斯官方对“新星”号货船沉没事件的司法调查结束,案件调查组组长表示,已经认定中国船员没有刑事责任,印尼船长将以组织非法越境罪被起诉。
2月25日凌晨2点45分,“新星”号货轮获救的3名中国船员离开俄罗斯纳霍德卡,登上回国的飞机。当日上午9时左右,3人顺利返回国内,抵达北京。
公司律师称有俄方律师主动提供帮助
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的最新声明称,“俄方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在公海上对‘新星’号长时间开火”,应“对8名船员遇难负有责任”。
吉瑞祥特聘法律顾问孙芳龙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们正在向俄罗斯律师咨询相关法律,不排除聘请俄罗斯律师在俄罗斯法院起诉俄边防总局的可能。”
对于遇难船员和船东公司的赔偿问题,孙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公司面临巨大的困难,但导致船毁人亡的俄罗斯方面却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
有法律专家指出,俄方开火的合法性及俄方在组织搜救行动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将是吉瑞祥能否向俄方成功索赔的关键。但至今双方在俄边防巡逻艇开火时所处的位置、营救时的天气状况等关键问题上存在巨大的分歧。
对于这一问题,孙芳龙律师说:“既然有开火时的录像,俄方也应该会有记录全部事件经过的录像。这样,当时的天气状况便一清二楚。从录像的时间也能推算出俄方开始紧追和攻击‘新星’号时的位置。这是我们使用法律手段向俄方索赔的关键证据。”
孙芳龙说,俄方对于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对遇难船员家属进行赔偿。
即使对于那些获救的船员,孙律师表示,也应该获得“精神赔偿”。
此外,孙芳龙律师向本报透露,一名俄罗斯律师已主动联系吉瑞祥,愿意提供法律帮助。
本版撰文/记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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