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席锋宇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基本证据制度。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许智慧代表却在司法实践中注意到证人出庭率却比较低。“主要原因就在于证人担心遭到打击报复,而现存制度缺乏对证人、举报人的有效保护。
所以我建议尽快确立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
许智慧说,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举报人对于发现案件、侦破案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民事案件中,证人对于法官查清事实真相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散见于各种法规中的涉及证人和举报人的保护条款,大都缺乏可操作性,造成目前对证人、举报人保护缺失的现状。这就会影响到证人和举报人的积极性,因此,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十分迫切与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完善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证人、举报人保护法成为当务之急。”她建议,应在证人作证之前,举报人举报之初,相关部门就应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启动证人、举报人保护程序,不能等到证人、举报人受到威胁后才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