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记者孙刚汪伟)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孙济洲委员在向大会递交的提案中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亟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防治。
孙济洲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翔实具体、便于操作实施的方案。完善具体政策法规,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供资金保障。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率。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加强农业污染的监测,及时将监测信息公之于众,接受广大农民的咨询和监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解决部分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肃查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