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宜昌3月10日电
(记者江时强吴植)中共湖北省宜昌市纪委10日对新华社记者介绍说,宜昌市纪委决定,给予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一死一伤的当阳市政协副主席方家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低其职级,并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当阳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今年2月1日,方家平驾驶当阳市政协公务用小轿车载家人一行4人,在当阳市256省道14.7公里处违规占道行驶,与对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枝江市仙女镇桃店村村民官习耀重伤,乘车人高立玖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方家平立即被停职调查。经交警部门认定,方家平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宜昌市纪委的通报说,方家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将其相对固定使用的单位公车的一套钥匙长期掌握在手中,经常驾驶公车。事发前,当阳市政协党组专门组织学习了宜昌、当阳两级关于公车管理的规定,当阳市委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已找方家平诫勉谈话,但他仍我行我素,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通报要求,宜昌各级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通报还要求宜昌各地各单位要自查自报自纠,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治理。
2008年3月,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公车将一名小学生撞死,宜昌市委随后对其作出了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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