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3月10日电 (肖俊林、朱峰)“为人民执法,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今天推出十项执法便民为民承诺。对违反者,凡有举报,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经查属实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河北省检察院的十项承诺包括:检察机关实行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项目管理制和主办责任制,打防并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辖区有农村的基层检察院都要组建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到乡镇和重点村宣传法制、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实行办理涉检访案件责任制。对反映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问题的涉检访,由县级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对反映县级机关问题的涉检访,由市级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对反映市级和省直机关问题的涉检访,由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
十项承诺还要求检察人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严禁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如有违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对办案中扣押、冻结的依法应当返还给当事人的涉案款物,在撤案、不起诉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一个月内返还。逾期不返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各级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举措、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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