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代晴)3月5日,本报报道了邯郸车主在泊头富镇遭遇高价停车费的消息,引起省政法委和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停车场已退还车主李师傅4500元钱。
2月27日上午,邯郸李师傅驾车在106国道泊头富镇段发生追尾事故,将车停在毛营村一家停车场内。
当天下午取车时,被对方索要6000元,最后经协商李师傅付款5000元。
3月9日,李师傅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停车场已退还给他4500元。李师傅说,报道当天泊头富镇交警队的交警便与他取得了联系,等他派司机赶到泊头后,很快便领到了退回的4500元钱。
富镇交警队交警王志刚说,经调查毛营村停车场收费5000元的情况属实,违反了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目前,泊头市交警大队正对境内国道两侧的停车场展开全面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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