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港城(河北秦皇岛)的2007年“712”特大职务侵占、非法集资、诈骗案于近日终审宣判,非法获利700多万元的秦皇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现金出纳张学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一涉案被告“大仙”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7月12日,秦皇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某房地产公司报案:公司原现金出纳张学清(女)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款不入账、银行付款不入账的方法侵占单位资金319.6万元,并已于7月2日逃逸。随后几天,又陆续有群众到公安机关举报,称张学清利用非法集资手段进行诈骗,受害群众达38人,涉案金额达346.26万元。另外,张学清还以借款名义骗取他人房屋抵押贷款91万元。2007年10月28日晚,张学清被抓捕归案。
落网后,张学清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她交代,大部分赃款被“大仙”齐某(女)骗走。张学清2002年与“大仙”齐某结识,此后三年多的时间里,齐某多次以看病、升仙、布施等封建迷信活动为手段,骗取其“香火费”600余万元。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