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摔伤误诊成骨折医院书记称“不是啥大事”
□记者 田霖 实习生 郭甦禾
今报开封讯 一位农民工干活时不慎摔伤,被开封一家医院误诊为骨折打上了石膏,导致农民工右小臂出现肿胀症状。医院领导认为不是啥大事,赔偿100元“了事”。
40岁的李万志,杞县人,在开封市金明区一建筑公司做木工。“3月5日,我不小心在工地上把右胳膊摔伤了,来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分院就诊,医生说是骨折,给打上了石膏,花费222.9元,其中石膏费用177元。”李万志说,他回到工地后却感到疼痛加剧。他来到另一家医院治疗,大夫拆了石膏后,发现他的手臂“肿得老高”,检查后大夫说“仅仅是肌肉受伤,不用打石膏”。此后,李万志多次到开封市二院西区分院“讨说法”,均无果。
3月9日,记者跟随李万志来到开封市二院西区分院。一名胸牌上写着“支部书记崔艳”的女工作人员称:“这不是啥大事,需找当天值班医生了解情况。”随后,她叫来了该院三楼骨科的刘主任,后者神色凝重当场“赔偿”李万志100元,并称当时看病的医生不当班,次日把处理结果告知李万志。
截至昨日19时,李万志告诉记者,他未收到开封市二院西区分院的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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