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马建敏)今天,石家庄市物价局公布了去年查处的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无极县公交公司擅自提价案
2008年春运期间,无极县城公交车票价由原来的每人次1.5元上涨到每人次2元。无极县公交公司未提出相应申请和报告,属于擅自提价行为。
北国超市裕华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北国超市裕华店春节期间销售的降价商品未使用降价标价签、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签,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六条的规定。
建华商场价格欺诈案
建华商场打折销售马克·华菲品牌服装,标示原价每件1688元,现价每件506元。经查实,该商场所提供的为虚假票据。
太和电子城周边停车场乱收费案
新华区治安服务处所属太和广场及周边停车场违反《关于规范自行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在7:00至19:00期间以每辆(次)0.30元的标准(应收0.20元)收取自行车停车费,且屡查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