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樊曦)来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自国资委2003年成立以来,就加强国资监管已发布规章21件,规范性文件129件,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国资委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几年来,一个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正得到不断深化。
仅去年一年,围绕《企业国有资产法》制定,国资委就发布实施了一批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制度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据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订与此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近10项。
谈到金融危机的影响,黄淑和强调,金融危机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带来很多困难。国资委将按照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当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引导中央企业积极探索转“危”为“机”的有效途径,并有效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特别是加强有关合同纠纷、破产倒闭、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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