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批准重庆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等141个实验教学中心为200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通知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培训、交流和合作,增强示范辐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不断推进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和支持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与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体系的示范辐射作用。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