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卡能够提取现金,使用非常方便,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都把医疗IC卡改为社会保险卡,而我省什么时候也像外省那样使用社会保险卡呢?昨天,海南经济报记者从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省也将把医疗IC卡改为社会保险卡,目前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操作此项工作,具体什么时候实行、怎么使用,还有待方案出来后才能确定。
此外,还要向社会招标,确定与哪家银行合作。
据介绍,我省作为全国医疗改革的试点省,于1995年7月1日以地方立法形式,正式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条例》,在全国最先开始实施“统帐结合”医疗保险改革方案。条例规定,医疗保险基金采取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分开的管理办法。参保人个人账户只能用于购药、门诊医疗、支付紧急抢救或住院期间按规定应由本人负责的医疗费。而且个人账户只适用医疗,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可滚存使用。参保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统筹帐户基金负担住院费用或大病费用支出。一些药店为参保人提取现金,收取提成,都属违规行为,社保局一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就会将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违规药店医疗IC卡定点资格。目前,我省大多数城市都使用社会保险卡,我省也将把医疗IC卡改为社会保险卡。届时,社会保险卡就相当于银行卡,参保人可以查询、支付、提取现金,使用非常方便。
面对这么大的“利益蛋糕”,商家当然不会轻易错过,一再为医疗IC卡消费大开方便之门。根据条例规定,有些门诊病种、慢性病的治疗是可以在社保中心按比例报销的,而这笔费用是从参保职工共同的医疗保险共济基金里报销的。如果有市民以治病的名义刷卡购买各种保健品,然后又在医保共济基金里报销,这样将直接地损害了其他参保职工的利益。实行医保定点管理,其本意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局面,建立药品流通竞争机制并从中降低医疗成本。杜绝医疗IC卡被滥用,不仅是职能部门的责任,市民也应该从我做起,拒绝此类行为。(陈敬儒) (来源:南海网-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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