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1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2008年底,山东省5年累计投入1.2亿多元财政资金,在全省16市128县建成了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人力资源市场,5年解决就业550万人。
2005年,山东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联合制定规划,在全国率先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据记者了解,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划分为市级Ⅰ、Ⅱ、Ⅲ三类,县级Ⅰ、Ⅱ、Ⅲ类和街道(乡镇)共计三级七类,且分别制定了相应标准。其中,市级Ⅰ类标准为使用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并设总服务台、职业介绍区、信息发布区等“一台九区”,具备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14项服务功能。
在建设政务统一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山东积极构建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空缺信息发布、推荐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信息查询等服务,实现了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互联、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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