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晖记者马朝丽)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壮大现代服务业,增强综合发展实力,3月10日,石家庄市桥东区出台的《关于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实施办法》规定,为吸引大企业、大集团,他们将给予商务楼宇企业一定奖励。
桥东区将重点加大对企业总部的扶持,即奖励扶持在该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及核算资格,且区外有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并通过集中结算在桥东区纳税的企业。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在该区设立现代服务业总部及办事机构的,前三年由区财政分别按年留区税收的20%、15%、10%奖励企业;对新设和引入该区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地区总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对楼宇企业的扶持力度,桥东区规定,对在辖区新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商业商务楼宇,拿出部分留区税收奖励给楼宇实际经营管理单位。楼宇入驻企业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含2000万元),前三年分别按留区税收的15%、10%、5%给予奖励;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前三年分别按留区税收的20%、15%、10%给予奖励;纳税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含1亿元),前三年分别按留区税收的25%、20%、15%给予奖励;纳税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前三年分别按留区税收的30%、25%、20%给予奖励。
为切实提高对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服务水平,桥东区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通过定期走访、跟踪督办、主动服务等,积极为企业总部和楼宇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