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辽宁近五成手机电池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夏涛)3月11日,辽宁省工商局公布了对市场上经销的手机用锂离子电池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共抽查31个批次,其中1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51.6%。
本次抽查中,有4个批次的商品电池上未按标准规定标注正负极性标志,这种电池在使用独立座式充电器时容易将正负极接反,造成电池损坏或引起安全隐患。目前,许多厂家拿“超长待机”“大容量电池”等概念误导消费者,甚至在电池上虚标容量。本次抽查集中体现了这种虚假标注电池容量的趋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手机电池时应选择有售后服务、国家认同的品牌电池,此种电池采用优质的原材料,具有完善的保护电路,外壳精美、耐磨、有防伪芯片,并与手机配合良好,可以达到良好的通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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