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昨日出席庭审
本报驻台记者 之光
本报台北专电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相关案件,昨天下午2时30分再传唤吴淑珍,进行最后一次准备程序。庭审只进行了80分钟就结束,吴淑珍在中间休息了25分钟。
在庭审过程中,吴淑珍对于成立纸上公司、开立海外人头账户全部都承认。下周起扁家四大弊案将正式进入实质审理。
庭审不久就休息 虽然在吴淑珍的脚旁放了一个电暖炉,但开庭不到半个小时,吴淑珍就开始喊冷,而且频频打哈欠、脸色苍白,她解释是血压低所致。
审判长蔡守训见吴淑珍有倦容,让她到第八法庭休息25分钟。
承认洗钱等八个问题 吴淑珍休息后回到法庭,回答了审判长蔡守训的八个问题,包括承认成立纸上公司、洗钱等。
吴淑珍承认,用哥哥吴景茂和母亲吴王霞的名字在海外开户;自己和陈致中、黄睿靓在瑞士美林银行开户;黄睿靓在日内瓦开了两个账户,成立纸上宝昌公司;纸上公司受益人是陈致中和陈幸妤;陈致中在瑞士苏格兰库斯银行开户。至于2000年5月20日开始,陆续借用吴景茂、陈俊英、陈和升等人账户,把钱汇到海外,吴淑珍称时间不是2000年,而是更早。
另外,吴淑珍称,2008年1月9日瑞士查扣2100万美金,并被美林银行冻结,瑞士银行来了公文,那时候她告诉陈水扁海外还有存款,陈水扁说这个钱他要用,才会汇到吴澧培的账户,但是账户是吴澧培提供的。不过,吴淑珍并未说出这些钱是不法所得。
称“1000万汇票”之事很简单 昨天下午庭审快结束时,吴淑珍向法官蔡守训提出,能否一次庭期多传几个证人?蔡守训表示,他也想一次问完,只是担心吴淑珍的身体不好,“你来一次就要花很多钱,这不是唱歌"咻"一下可以了。”吴淑珍则回答“你们就不要问那么多,我不会像陈水扁讲那么多”。吴淑珍认为,同一个案子人可以排在一起,像吴景茂是人头,叶玲玲、徐立德、陈敏薰可以排同一天,像陈敏薰给了1000万新台币这件事很简单,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