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毛翠辉报道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河北省防范重大沙尘暴灾害预案》,加强沙尘暴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
《预案》规定,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或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时;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且根据省政府要求,需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指导救灾时;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且设区、市政府难以独立承担灾害救助,提出请求,需要应急领导小组指导救灾时,启动该预案。
根据《预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河北省各设区、市及土地沙化或受沙尘暴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域,也都由当地政府编制了本地的应急预案,制定了可行的应对机制。
河北省是京津重要的生态屏障,担负着为京津地区防沙、阻沙的重任。同时,河北省是沙尘天气多发地区,也是沙尘暴的重要入侵地。《预案》的实施,有利于通过部门分工合作,集合全社会的力量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生态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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