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徐博、张晓松)国家工商总局13日发布消息称,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8年共查处涉外商标违法案件1114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97%,在商标违法案件中的比重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占商标违法案件的19.67%。
2008年,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大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以服装、化妆品等涉外商标为重点,定期对商场、涉外商标商品专卖店、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涉外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涉外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改善了投资环境,提升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从案件结构看,查处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继续占据涉外商标案件的主体地位。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094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796件,同比增长7.84%,占涉外商标案件的98.22%。
涉外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98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6件,同比增长15.12%,占涉外商标案件的1.78%,比上年同期扩大0.11个百分点。从地区情况看,查处涉外商标案件数最多的前五名地区继续保持不变,其中广东超过上海跃居第二位。
其中,浙江省3091件,广东省2484件,上海市2113件,福建省1272件,北京市770件。这五个省市查处的涉外商标案件数共计9730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87.33%,比上年同期的86.65扩大0.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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