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王立彬)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决策,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日前编制下达了《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
记者13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要求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各省(区、市)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并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所有涉及用途转变的用地均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用地。切实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照新农村建设部署,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必要的用地。
国土资源部强调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确保各地批地和用地都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将所有涉及用途转变的用地,如农村建设、未利用地开发、围海造地等,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将存量土地的使用纳入计划;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计划的导向作用,鼓励依法用地、保护耕地、集约用地,惩罚违法用地和滥用土地;进一步完善计划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使用报告制度,计划台账管理要与审批统计、供地统计、变更调查等紧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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