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误将客户“张冠李戴” 投保8年竟为他人“作贡献”
本报讯(记者王志新)家住汉口的周静女士碰到一桩“怪事”:向保险公司交了8年保险费,今年再交保费时却被告知已“退保”。昨日,记者陪同周静前往保险公司,揭开这个荒唐的“退保”谜团。
2001年1月6日,周静女士的丈夫蒋先生在业务员推销下,为周静办理了一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保单,险种主险是“平安康泰”,附加长险是“附加万寿”,交费年期为30年,年交保费678元,生存受益人为周静,身故受益人是其儿子。
此后数年,周静一直未收到保单。直到2005年3月3日,经周静申请,保险公司为其补发了一张保单。就在此时,她发现保单上身故受益人的名字不是其儿子,而是素不相识的“陈晨”。
2006年4月19日,保险公司更换保单,将受益权更改为周静的儿子。
意想不到的是,今年1月,周静继续交保费时,保险公司突然告知:“保单”已退。
“自己没有办退保手续,怎么会退保了呢?”周静前往保险公司投诉科咨询,从电脑中调出的资料显示:保单确实已退,退保人的姓名、保单号与其一模一样,但是身份证、地址等其他信息完全不一样。保险公司认定:周静从未买过此保险。
昨日,记者陪同周静前往平安寿险公司客户服务部,该部经理李宇红这才告知出现问题的原委。
早在1997年,汉口周静女士已在该公司办了两份保险,公司为其确定了一个客户号。2001年1月,汉口周静女士买第三份保险时,一位住汉阳的周静女士也买了同样的保险,两人同名同姓且出生年月也相同,保险公司操作人员误将汉阳周静的保单号归并在汉口周静的客户号下,从而出现了后面的诸多问题。
当汉口周静拿出2004年、2008年交费凭证时,李经理说,汉阳周静是用转账方式交费,恰好在这两年是用现金交费,也就是说,汉口周静为汉阳周静交了保费。
汉口周静要求要么续保,要么退还自己8年的保费。但李经理却表示:不能退还8年的钱和续保,只能退还两年的钱,并给1000元经济补偿。
汉口周静现场哭诉:“去年保险公司还在照收我交来的保费,今年凭什么就翻脸不认账?!保险公司的内部差错,凭什么要让客户承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