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6 04:0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去年车船税增幅全国领跑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岳晋峰)记者日前从省地税局了解到,去年,全省车船税收入累计完成2.21亿元,比上年增长618.3%,增幅全国排名第一。
今年1-2月,共征收车船税6500万元,实现了持续增长。
2007年新的车船税政策实施后,省地税局根据车船税的税源结构、特点和性质,在管理工作中将车辆按照所属不同实行了分类管理、全面推进。该办法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认可,并作为经验在全国税收专业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对地税机关直接管理的纳税户车辆,实行直接征收。主管地税机关每年要对所管理纳税户的应税车辆的数量和税额认真进行一次核定,并由纳税户自行申报,申报内容与数据库进行比对无误后,方给企业办理纳税手续。
对在保险机构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各地税机关与保险机构建立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合作机制,包括地税机关与保险机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地税机关与保险机构情况通报机制等。这些机制极大地促进了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促使代收率由代征初期的平均20%左右提高到了95%以上。
对于委托代征的车辆由相关部门进行代征。具体办法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代征;对煤炭运输车辆由煤炭企业进行代征;对其他车辆委托一些交安委代征。此外,为了抓好农村车辆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地税机关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建立了乡、村两级协税护税网络,由乡(镇)、村基层组织协助征收税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解决了农村车辆税收不易管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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