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6 04:0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
人口数量增长,人口安全问题,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在新形势下有效监测全省人口发展变化情况,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省于2008年11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本年度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国家和省的一项重要年度统计调查制度。人口调查统计数据是反映基本国情、省情、县情和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自1992年以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和进行宏观决策与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抽取了1316个乡(镇、街道),2628个村(居)委会,调查登记了80.1万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零时。
2008年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各级调查机构和全体调查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克服了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等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这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在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当中,各级人口调查机构,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调查工作的核心,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关,最终取得了高质量的人口调查数据。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调查数据完全符合本省实际。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32‰,比上年上升了0.01‰,人口死亡率为6.01‰,比上年上升了0.0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1‰,比上年下降了0.02‰。据此推算,我省2008年底常住人口为3410.64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8.06万人,增长率为0.53%。
二、人口分布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各市2008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3471433 人
大同市 3178568 人
阳泉市 1319577 人
长治市 3282878 人
晋城市 2232279 人
朔州市 1535616 人
晋中市 3124004 人
运城市 5075670 人
忻州市 3090327 人
临汾市 4198017 人
吕梁市 3598026 人
三、人口的年龄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25.8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35%;15—64岁人口为2515.3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3.75%;65岁及65岁以上的人口为269.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
四、人口性别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750.2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32%;女性为1660.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68%,性别比为105.41。
五、家庭户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户1003.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50.6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8.24%,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34人。
六、城乡人口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38.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5.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2.0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4.89%。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对象包括:1、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家庭户人口 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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