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沈骥如 中央党校世界经济研究室研究员 史妍嵋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韦 民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沈丁立 问:3月1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旨在限制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第727条款。
回顾近来的世界经济形势,贸易保护主义风潮可谓愈演愈烈,为什么越是发达国家越是要这样做?
沈骥如: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贸易保护主义特别在西方发达经济体有愈演愈烈之势。首先,为了使巨大的过剩商品能够找到买主,发达国家往往企图通过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排斥他国商品的进口,让本国企业独享本国市场。生产能力越过剩的资本主义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动越强。其次,历史的惯性使一些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习惯于强权政治,为了自己的私利,经常奉行双重标准:口头上主张自由贸易,行动上却对别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韦民:在普遍摈弃战争方式的世界格局中,在信息革命进入成熟期的新时代,通过投资或稳定国内市场以降低失业率和缓解危机是许多国家现实的选择。发达国家国内市场非常成熟,增加投资刺激经济的余地不大。有限的政策选择、危机的加深带来的冲击越来越大,贸易保护主义的使用在于缓解政治压力,取悦民心。另外,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强劲,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依赖性较强,这也是它们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
史妍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政策更多地受到国内政治和经济压力的影响,因此,贸易保护主义更严重一些。不管贸易保护对一个国家的整体利益如何,受保护的部门却始终受益。同时,由于存在“沉默的多数与强烈的少数”的民主悖论,在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下,发达国家政府往往会在经济不景气时采取一些贸易保护的做法。美国这次“购买美国货”和“雇用美国人”等贸易保护主义条款的出台正是如此。
问:作为一个古老的话题,保护主义在很久以前就出现了。您认为,现在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和以往的有什么不同,任其发展扩大,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沈丁立:现在的贸易保护主义有两大特点:其一,更多用法律制度和行政干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在遭遇金融危机之前,往往宣示自由贸易和政府应少干涉,但在面临危机时,却不得不求助政府干预,包括贸易保护。其二,逆全球化而动,甚至不顾世界贸易组织所确定的国际贸易准则。这样自私自利的结果,必定使国际贸易体系受到冲击,缩小世界经济的关联,损害全球经济的运行。
沈骥如: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表现为高筑关税壁垒。现在则出现了许多利用非关税壁垒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如:要求购买本国货、只雇本国人、要求银行优先向本国企业贷款等等。这些保护主义措施,已经从商品贸易领域扩展到商品生产、劳动力雇佣和金融领域。任其发展,将会割断各国间经济的正常联系,出现一种“去全球化”的历史倒退,使迄今已经取得的经济全球化成果化为乌有。
史妍嵋:与以往相比,现在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采取滥用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及保障措施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任何国家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无论是采取哪种手段,必将会招致他国的抗议、制裁和报复,甚至引起相互之间的贸易战。这非但不能使世界经济早日走出衰退,而且还会使全球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
问:在金融危机影响不断扩大的大背景下,如何防范和解决所谓“新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危险?
沈丁立:在欧美发达国家国内,主要经济大国的统治与精英阶层要发挥真正的领导作用,从战略和长远的角度看待国民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辩证关系,引导国民的开放合作心态。在国际社会,主要经济体要合作制定协力抵抗金融危机的方案,集体付出资源,共同承担风险,营造国际金融形势整体趋向稳定。相关国际机构要促进成员经济体恪守机构规则,对贸易保护主义给以批评和制裁。
沈骥如:首先,各种多边的和双边的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如联合国、20国集团峰会等应就坚持自由贸易达成广泛的共识,并采取实际行动维护并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历史进程。其次,各国应积极推动世贸组织新一轮的多哈谈判达成协议。第三,各国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信、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推进贸易自由化联手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同时,稳步地、循序渐进地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实现世界各国的合作共赢。
韦民:世界各国应该共同防范和抵制其蔓延之势。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在贸易保护主义肆虐的情况下是没有赢家的,反对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维护自身利益。其次,外向型经济国家应该基于共同利益加强协作,形成反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中间力量。最后,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共同应对。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应该和许多国家一道,捍卫全球贸易体制,反对少数国家以邻为壑的短视政策。
问:在3月10日的人大记者会上,我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再次强调了中国主张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贯立场。面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我国该如何应对?
沈丁立:中国经济兼有发展中和初步发达国家的双重特性,发展资源具有一定的自我满足性。从本质看,中国经济不可能纯粹借重自身条件,来完全满足发展所需的能源与技术等要求,因此我国不存在全面贸易保护的选择,甚至连部分贸易保护也不宜选择。因为这将从根本上损害我国并有害世界经济。对于他国的贸易保护,我国可在双边关系或多边机构中,采取互谅互利的方式寻求解决。
韦民:首先,长远来看,重新配置投资、出口和内需这三大经济成长动力之间的比重,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尤其农村市场是最终消除这种有求于人的外来威胁的根本途径。其次,善于利用东亚合作机制,与同属外向型经济的东亚诸国加强合作。再次,应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充分沟通,遏制保护主义的蔓延。最后,在中国利益严重受损的时候,应该考虑使用一些有效的反制手段,使施加国有所顾忌,而不是肆无忌惮。
史妍嵋:除了目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会协会和出口企业的“四体联动”政策,我国还应采取其他一些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如加快推动各种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先实现小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对于别国无理的贸易保护措施,可以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后发制人,在必要时加以适当的报复;尝试建立出口协调机制等等。无论如何,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贸易战”永远是最后的选择。(郑兴黄 尹)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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