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2009年3月13日电 3月12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决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犯罪嫌疑人罗某、许某被一审判处死刑,苏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7年11月29日,漳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漳州地区破获一起代号为“11.19”的特大走私毒品案,分别在沈海高速公路云霄出口处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2人,当场缴获用茶叶袋真空包装的“K粉”90千克(共90包);在东山县铜陵镇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等4人,当场缴获“K粉”96千克、麻黄素39千克;在漳州汽车站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在厦门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等3人,并缴获真空包装机等部分证据。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分别与2007年12月6日和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将另外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和罗某抓获。至此,这起特大走私毒品案全案告破,边防民警在此案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台湾籍9人),缴获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186千克,麻黄素208千克,查扣运毒工具轿车1部,快艇2艘。(江宝章 徐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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