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王瑾报道 3月15日,上海气象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布“上海气象行业服务承诺”,从气象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更好地接受百姓监督,寻求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参与和互动,进一步满足百姓的需求,提升气象部门作为服务型政府窗口的形象。
“上海气象行业承诺”具体包括九个方面内容。其中包括不断提高气象业务水平,努力使天气预报社会和市民评价准确和基本准确率达80%以上;向市民提供72小时天气预报,对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和活动,做到精细化服务,同时,通过电台向市民提供整点适时天气预报;认真实施《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对台风、暴雨、高温和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在15分钟内送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警报;对重要气象服务工作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一般气象服务问题当日给予答复;聘请市民作为天气预报质量监督员,每天给天气预报评分,定期听取意见,改进服务;设立受理处置和投诉电话:969229(9:00—17:00),54896406(17:00—次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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