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7折利率非要同时持“三卡”
一市民“叫板”银行强制条款获胜
本报讯 (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徐永峰)办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7折,被告知要同时持银行的信用卡、理财卡和电子银行,客户向这一强制条款“叫板”,告到省工商局。
2007年12月,家住武昌的李焱平在建设银行钢城支行贷款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贷款期限为10年。今年3月2日,他向该支行申请办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7折,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先办理建行的信用卡、理财卡和电子银行,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这不是强制搭售产品吗?”李先生认为该条件属强制条款,向省工商局投诉。省工商局近日下发督办单,责成市工商部门调查。
昨日,记者随洪山和平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李先生来到该支行,在大厅内一张醒目的公告上看到,对拟下调利率浮动比例到基准利率0.7倍的贷款,限定条件中有一项:借款人须同时是我行的信用卡、理财卡和电子银行客户。
经工商人员交涉,该支行房金部刘姓经理拿出一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该通知于今年1月22日印发。然而,通知中并没有要求用户办理“三卡”的明文规定。
当天上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李先生顺利办理了7折利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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