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昨日对刘法伟制贩毒团伙进行一审宣判,左一为主犯刘法伟。通讯员罗伟雄 记者李钢 摄 |
“十全毒贩”刘法伟昨被一审判死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法伟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由于该团伙涉及的毒品种类较多、数量巨大,其主犯刘法伟也因此被称为“十全毒贩”。一审判决中,主犯刘法伟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其他13名被告中,曹建华被判处死缓,吴江、黄瑞林、陈健坤被判处无期徒刑,胡建君等9人被判处十八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李伟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文/记者李钢 通讯员穗法宣
刘法伟贩毒团伙的“七宗罪”
罪行1
制售冰毒达两吨
法院审理查明,在主犯刘法伟的主导下,这一团伙仅制售冰毒的数量就达到了两吨多,其中,刘法伟和曹建华在白云区的一个农场以及从化的一个养猪场内,就分别制造冰毒1000多公斤和600公斤。
2004年底,刘法伟经金沛松介绍认识了陈森(另案处理)合作制造冰毒。2005年2月,刘法伟接到陈森提供的2吨麻黄素及通过金沛松转交的100万港元后,指使曹建华、吴江及同案人“苏虾仔”、“阿彪”(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广东省从化市神岗镇一果园内设工场制造冰毒232.9千克。此后该团伙多次制造冰毒。
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员将该制毒工厂捣毁,现场抓获看守工场的被告人叶伟光,查获不同形态的冰毒一批,同时查获制毒工具一批。
罪行2
运送海洛因624块
2004年1月初,刘法伟以90万元的报酬,为同案人梁友强、“细佬”、陈荣昌(均另案处理)保管走私入境的一批海洛因并送“货”。刘法伟安排曹建华、吴江及同案人“阿彪”(另案处理)接收到同案人交来的624块海洛因后,由曹建华将624块海洛因存放在广州市萝岗区一工程旧址内,由吴江与同案人“阿彪”负责送“货”。
在这624块海洛因中,仅被缴获的7块海洛因净重就达4896克,含量为78.9%。
罪行3
在南昌制造摇头丸
2004年8月,刘法伟与同案人黄建华、刘本钢及李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在江西省南昌市制造摇头丸,商定由被告人刘法伟出资,黄建华、刘本钢负责制造事项。后黄建华、刘本钢等纠集了朱雨生、“胡须仔”、姜雄、“陈仔”、“德江”、“马仔”等人,开始在江西省南昌市制造摇头丸。2005年5月,黄建华在广东省深圳市接收试制成功的制作摇头丸的粉末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在上述制毒工场查获制毒原料、半成品及制毒工具一批。后同案人刘本钢因无法退回被告人刘法伟投入的资金,遂将制毒原料交被告人刘法伟作抵押,由被告人曹建华存放。
罪行4
贩卖氯胺酮
2005年五六月间,刘法伟以50公斤氯胺酮的分成与同案人“英文佬”(另案处理)合作贩卖500公斤氯胺酮,约定由刘法伟负责在广州市接货、保管和出货。曹建华按刘法伟的指示,接收到经清点实重为477公斤的氯胺酮,存放在广州市萝岗区一工程旧址内。后刘法伟按同案人的要求,安排曹建华和吴江分次将氯胺酮共91.5公斤送给“和顺鱼”(另案处理)等人,并将所属的50公斤氯胺酮转卖给吴江及同案人“阿明”、“阿中”、“阿叙”、“苏虾仔”、“阿威”(均另案处理)等人。
罪行5
非法拘禁他人
在忙于制贩毒的同时,刘法伟甚至还帮助朋友对别人实施了非法拘禁。
2003年6月,同案人陈荣昌对刘法伟称与黄某有债务纠纷,欲绑架黄某或其儿子。刘法伟后纠合吴江等人绑架了黄某的儿子黄某某。
2003年6月12日中午,黄某某才被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成功解救,并抓获同案人陈庆坚、彭绍华。
罪行6
越狱
刘法伟团伙成员黄瑞林于1991年9月4日从新疆红桥监狱越狱后,与李伟贤同居并生育一女。后黄瑞林于2001年11月5日因贩卖毒品罪、脱逃罪被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黄瑞林在服刑期间,因病保外就医,于2004年9月14日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回到广州与李伟贤共同生活至案发。
罪行7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此外,刘法伟团伙还藏有不少枪支弹药,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根据法庭上提供的数据,警方一共在刘法伟团伙成员黄瑞林、李伟贤、曹建华、胡建君的家中缴获枪支12支,子弹122发。
一审判死
主犯不服
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在贩卖、制造毒品的共同犯罪中,刘法伟、曹建华、黄瑞林、陈健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均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尤其是被告人刘法伟没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对其应依法严惩。
据此,法院判决刘法伟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号被告人曹建华被判决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其余十二名被告依照相应罪行,被判处无期至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
判后,主犯刘法伟表示量刑过重,要求上诉。
档案:刘法伟(化名张志强,绰号“志强仔”),男,1960年出生,出生地广东省广州市,文化程度高中,住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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