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克隆技术 临床暂不应用
本报讯 卫生部昨天发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明确,异种干细胞治疗技术、异种基因治疗技术、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暂不得应用于临床。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我国将对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以及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核;凡在此办法发布前已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应在6个月内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审核申请;未获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登记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
卫生部解释说,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以及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的医疗技术。
目前主要包括:需要特殊管理的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断骨增高手术治疗技术、异种器官移植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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