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有媒体对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员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说有七成多的受访官员反对财产公开与申报制度。对此,不少人习惯于认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大的障碍,就在于官员内部普遍存在抵触与反对情绪。
应该说,这种分析确实具有现实基础,毕竟公开官员财产收入确实会触及一些官员与部门的既得个人利益,一些官员也就难免会近乎本能地流露出一些反对与抵制情绪。但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不仅这种抵制情绪的产生与流露本身具有较大的误解成分,而且也不足以代表大多数官员内心深处真正的意见。
对于大多数官员来说,财产公开表面上看是一道紧箍咒,其实却是一道不折不扣的护身符。实际上,大多数官员都是从相对基层与底层的公务员一步一步走上来的,都有一番理想与抱负。虽然唯物主义说内因决定外因,官员的贪污腐化关键在于个人的自我放逐,但很多时候,社会外因其实具有至关重要乃至根本性的作用。在一个有着数千年浓厚人情关系观念传统的国家,一个官员要想真正抵住来自身边亲朋好友的软磨硬泡、利益诱惑,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官员其实正是因为过多的人情牵连,而被动走上贪污腐化之路的。在这种现实的社会格局面前,如果能有一种制度硬性要求官员的所有财产收入都必须全面、有效公开,那么,这种制度虽然表面上是给官员们戴了一个感觉似乎很不爽的紧箍咒,但其实则是为官员们戴了一道主动防御人情公关、远离贪污贿赂的护身符。因此,对于财产公开广大官员自身完全不必想当然地予以抵制与反对。当然,对于那些本身有着既定贪污腐败事实的贪官,对于那些当官就是为了要贪污腐化的官员来说,则就另当别论了。
而且,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对于财产公开制度,官员内部其实一直是有较大分化的,而并非全是反对、抵制的铁板一块。对于大多数基层底层的公务员来说,其实更多地还是想多干事,而且自身反正也没有什么非法收入,对于财产公开自然也就很少具有反对、抵制的理由。对于那些省部级以上的高层官员来说,其自身的地位及职责决定了其必然更多选择支持推进财产申报,以引领与净化官场廉政风气,比如温家宝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明确表示赞成财产公开制度。真正反对与抵制财产公开的,其实只有那些有着非法收入与财产的官员。因此,如果能采取一些过渡性的措施,给出一定的缓冲时期与缓冲性政策,那么,推行财产公开必然会在官员内部达成更多的共识,取得更多的支持。而来自官员内部的抵制力量必将逐渐弱化,财产公开的立法进程也就必将大大加速。
当然,作为一名公务员,对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笔者同样也存在着一些担忧与期待。担忧的是,财产公开能否摒弃一些简单的情绪冲动,突破一些技术层面的难题,有效实现财产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此前曾不断有人提出,官员财产公开的范围应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已另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公开的时间应从“任职期内”扩大为“办理退(离)休手续后的一年内”;同时还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主动征集和倾听民众意见。
应该说,这些建议确实很好很彻底,不仅能打破体制内部监督的窠臼,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而且也能遏制与避免权力期权化等更为隐秘的腐败形式。只是,在如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相对滞后,社会仇富心理依然较为突出的社会背景下,如何才能既最大限度地引进广泛、有效的社会监督,又尽量减少与避免官员个人信息因为公开而诱发绑架、勒索等侵害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与现象,只怕还需要更为全面、谨慎地对待。为此,笔者期待有关方面能更为及时、有效地突破其中的技术细节难题,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北京颜智明公务员